
中心委员会
central-committee
中心委员会
一、概述
中心委员会是数据科学与创新研究院(Data Science and Innovation Institute,简称DSII)最高层级的战略领导机构,肩负研究院顶层设计、发展方向引导、制度建设与重大事务统筹的核心职责。作为研究院治理体系的中枢,中心委员会确保研究院始终坚持使命导向、学术独立、战略聚焦与社会责任并重的发展原则。
二、核心职责
中心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涵盖以下几个方面:
1. 战略规划与发展引领
制定研究院中长期发展战略,明确研究定位、核心方向和阶段目标,指导研究体系与学术生态的持续建设。
2. 制度构建与组织统筹
统筹组织架构建设,审核内部治理机制、管理制度、运行规则等,确保机构运行规范、高效、可持续。
3. 资源配置与重大事项决策
负责关键资源的统筹配置,包括预算审批、重大项目立项、国际合作协议审议等,保障资源与战略目标高度契合。
4. 学术指导与研究监督
对研究院各学术单元的工作进行年度评估与指导,推动学术质量提升与研究方向协同,确保科研活动科学性与前沿性。
5. 社会责任与伦理引导
审议涉及数据伦理、科研合规、公众沟通等重大事务,构建科学发展与社会责任深度耦合的治理框架。
三、成员构成
中心委员会由研究院发起单位代表、特邀科学家、行业领军人物及跨领域资深管理者组成,成员具有深厚的战略思维、科研理解与组织领导能力。委员会设主任一名,副主任若干,任期制管理,每届任期三年,可连任一次。
四、成员聘任条件
中心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在数据科学及相关学科领域具备深厚学术造诣或卓越产业战略经验;
具有全球化视野,能够洞察科技趋势与政策导向,具备系统性思维能力;
拥有良好的学术声誉、职业操守及社会影响力,能够公正履职、独立判断;
熟悉科研机构运作机制,具有跨部门协调、战略管理与组织治理经验;
具备推动科研成果转化、国际合作与社会责任建设的综合领导能力。
委员的推荐、遴选与聘任由研究院秘书处组织提名,并经现任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正式任命。
五、运行机制与会议制度
中心委员会设有常务会议与年度全体会议机制:
常务会议:由主任委员召集,定期审议重要议题与突发事务;
年度会议:每年召开1-2次全体会议,总结发展成果,审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;
专项会议:根据需要设立分主题议事会议,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研讨。
委员会重大决策实行集体表决机制,遵循“科学理性、公正透明、效率优先”的基本原则。
六、使命展望
中心委员会将继续以全球视野和前瞻洞察力,引领DSII在基础研究、技术创新、人才体系与伦理责任等方面不断迈向高水平协同发展。我们致力于构建一个科学自治、治理规范、责任担当、持续创新的高质量科研共同体。